劳动自由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平等就业原则:
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和限制。
劳动合同自由原则:
鼓励和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平等自愿签订劳动合同,禁止强迫、欺骗、胁迫等违法行为。
人格独立与法律地位:
确认劳动者的人格独立,即劳动者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能够独立支配自己的劳动力。
就业自由:
劳动者有自由选择工作岗位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不受任何力量强迫,强迫劳动是违法的。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劳动自由的核心内容,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劳动市场中的自由选择和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