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以下处罚应当适用听证程序:
较大数额罚款
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的罚款;
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
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没收较大数额的违法所得;
没收较大价值的非法财物。
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许可证件。
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关闭;
限制从业。
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适用听证程序的情形。
总结:
适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处罚包括较大数额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和关闭、限制从业,以及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具体金额标准根据不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