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申请人:
兰州市2025年上半年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将于4月25日17时结束,为有序推进现场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确认范围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认定机构为兰州市各级认定机构,认定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材料待完善、材料合格待确认者,均须进行现场确认。未取得合格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本批次不予受理。(注:兰州市教育局对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信息进行了线上预审,请各申请人于现场确认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确认状态,显示为材料待完善的务必按照留言要求修改报名信息。)
二、确认时间
2025年4月29日9:00—5月9日17:00(法定工作日)。
三、确认地点
1.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户籍(或居住地、就读学校、驻兰部队)所在地县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进行确认。
2.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兰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具体地址为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5号民安大厦-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服务专区 106窗口。

四、出示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在兰州的相关户籍材料(按照申报类型选择其中一个):A.户口本或集体户籍原件;B.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C.在读研究生等出示学生证原件;D.所属部队(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及有效现役军人(武警)证件。
3.《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2025年上半年)原件。(注:体检表封面、报名号、既往病史等信息填写完整准确)
4.提交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认定申报时上传的照片一致。(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报名号)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学历证书如果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信息系统核验成功的(显示已核验)无须携带相关纸质材料;核验不成功的(显示待核验或者未核验),须现场出示原件,同时须提供在学信网申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授权核验学历,并在业务平台报名信息中点选已核验的学历后提交。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7.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进行现场确认,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授权委托书》(见兰州市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2025年上半年认定公告附件)如实填写并签字摁手印确认。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应现场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留存《授权委托书》。
五、注意事项
1.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以及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时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申请人应遵守现场确认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有序排队依次进行审核。
兰州市教育局
2025年4月23日
供稿: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