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遇到与辐射相关的问题,可以根据辐射的类型(电离辐射或电磁辐射)和具体情况,向以下部门寻求帮助:
环保部门
负责放射性污染防治和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对于移动信号塔等辐射源,可以向生态环境局辐射管理科咨询或投诉。
卫生部门
负责放射源诊疗技术、医用辐射机构的准入管理和放射源职业病危害评价管理。
如果涉及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可以到正规的三甲医院进行相关检查,如生育检查、视力检测、基因检查等。
公安部门
负责放射源的安全保卫、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管以及丢失、被盗放射源案件的查处。
如果遇到辐射攻击或放射源丢失、被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无线电管理部门
负责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的管理。
其他专业机构
如遇到特殊情况,例如疑似受到辐射攻击,可以拨打110报警,或者查询相关紧急服务电话。
在联系相关部门时,请准备好所有可能需要的证据和信息,以便于部门能够有效处理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