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属性是指票据作为 一种特殊的有价证券所具备的法律和经济学特征。这些属性定义了票据的功能、流通方式以及与其它金融工具的关系。票据的主要属性包括:
设权证券:
票据权利因作成证券而创设,这意味着票据的存在是为了证明持票人拥有某种权利。
债权证券:
票据代表持票人对票据义务人的债权,持票人有权要求票据义务人支付一定金额。
金钱证券:
票据的支付标的是一定数量的金钱,持票人可凭票据要求支付。
流通证券:
票据可以通过背书或交付方式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具有流通性。
无因证券:
票据权利的成立不依赖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原因关系,即持票人取得票据权利无须说明原因。
文义证券:
票据上所创设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票据上记载的文字内容来确定,不受票据以外事项的影响。
要式证券:
票据必须依法定形式制作才能具有法律效力,不满足法定形式则票据无效。
占有证券:
票据权利的行使必须以实际占有票据为前提,占有票据是行使票据权利的基本条件。
提示证券:
持票人在请求付款或行使追索权时,必须向票据义务人提示票据。
返还证券:
票据权利人在实现票据权利后,必须将票据返还给义务人。
这些属性共同构成了票据的法律框架和运作机制,使得票据能够在商业交易中作为一种高效、安全的支付和结算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