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经济组织是指 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这些组织包括:
1. 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2. 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3. 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 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5. 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 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7.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8. 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9. 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组织。
这些组织虽然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它们都是合法成立的,并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