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复议决定生效之后,当事人可以在 十五天内启动上诉程序。若对复议结果持有异议,应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通过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方式提起诉讼,并附上相关证据资料,如原告身份证明、行政复议决定书、原始行政决定书等等。
具体来说,如果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复议决定,那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如果复议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那么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此外,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那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无论是收到复议决定书还是复议期满,当事人均应在十五日内提起诉讼。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可能会丧失提起诉讼的权利。
建议: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后,务必在规定的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