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失业金的领取期限如下:
最长可领取期限:
最长可领取24个月。
领取标准:
每月1827元。
计算方式:
根据参保人员失业前失业保险累计缴费的时间,每满一年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如果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十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的计算:
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建议: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金是按月发放,办理成功后次月起每月23-25日通过银联转入失业人员个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