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备案是指 对劳动合同进行登记和存档的过程,旨在便于劳动管理部门统计和监控企业用工情况。具体来说,用工备案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劳动用工备案定义
劳动用工备案是对劳动合同进行登记和存档的过程,以便劳动管理部门了解企业的用工情况。
备案法律依据
虽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无需劳动局备案盖章,但在某些地区,劳动管理部门要求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将合同提交至劳动部门进行备案。
备案程序及时限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用工备案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办理退工备案登记手续。
备案所需信息
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
备案办理方式
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登记或者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用工备案管理部门进行初次备案。
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备案办理地点
在广州,用人单位需要到石牌东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综上所述,用工备案是劳动管理部门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登记和存档的过程,旨在加强劳动用工的宏观管理,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