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发现违建后,可以向以下部门进行举报或投诉:
城市管理部门:
包括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城管局等,负责现场查处和处罚违章建筑。
城乡规划部门:
负责调查和处理违章建筑,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如房管局等,负责责令限期改正和给予警告。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查处违建的绝对主力,负责具体执行拆除工作。
建设部门:
如住建部门,负责调查和处理违章建筑。
建议业主在发现违建后,首先向物业服务企业反映,由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巡查、制止、报告”的职责。如果物业企业不作为,业主可以直接向上述相关部门举报或投诉。同时,提供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等,有助于加快违建的查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