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诉讼,是指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 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形:
当事人相同:
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这既包括甲对乙提起前诉后,再次起诉乙,也包括甲对乙提起前诉后,乙再次告甲。
诉讼标的相同:
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即甲与乙前诉与后诉争议的权利义务或者法律关系相同,比如都是基于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诉讼请求相同或相矛盾:
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的裁判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重复诉讼通常涉及同一事实和理由,或者就同一案件向两个法院提起的诉讼。为避免重复诉讼,当事人应当充分评估其诉讼请求是否已经在前诉中得到解决,并在必要时寻求合法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