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
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因此, 故意毁坏财物达到五千元以上即可立案追诉。具体立案标准如下:
数额较大: 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情节严重
特别严重情节: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数额巨大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议在实际案件中,具体立案标准可能会受到当地具体实施细则的影响,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