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拖欠工资多久算拖欠工资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明确期限,但通常可以参照以下标准:
一般标准:
若用人单位超过约定的支付工资期限未支付工资,即构成拖欠工资。通常来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如月工资按30天计,超过30天未支付)就可认定为拖欠工资。
特殊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等正当理由暂时延期支付工资,且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的,一般不视为拖欠工资。
合同与法规:
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当地劳动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等因素综合判断。
支付周期:
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支付工资的时间,应按照约定执行;若未约定,一般以一个月为限。
投诉与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一般为一个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成都地区拖欠工资一般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通常为一个月)即构成拖欠工资,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劳动合同和当地劳动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时支付工资,建议劳动者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并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