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改证件可能涉嫌的罪名包括 变造身份证件罪和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具体罪名及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及相关规定如下:
变造身份证件罪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具体行为人的行为及其严重程度,可能面临上述罪名的相应刑罚。若行为人的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将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建议在涉及证件变改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行为带来的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