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刑事案件并不会自动失效,而是存在追诉时效的问题。追诉时效期限根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来决定,具体分为以下四个档次:
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 五年不再追诉;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 十年不再追诉;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 十五年不再追诉;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 二十年不再追诉。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需要注意的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如果犯罪人逃避侦查或审判,或者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却不予立案的,这些情况下都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因此,立案后刑事案件并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自动失效,只有在超过追诉时效的情况下,才可能不再追诉。具体案件的追诉时效需要根据犯罪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