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跨省转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账户可以跨省转入转出,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可以在不同地区间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后个人账户资金合并计算。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跨省转移,包括从市级统筹区外转入、转出市级统筹区、市级统筹区内转移三种方式。转移过程中,个人账户资金也会随之转移。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关系也可以跨省际间转移,单位成建制跨省转移或职工在职期间跨省转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同时,在市内也可转移。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工伤、生育保险不实行跨省转移,但单位和职工工伤、生育保险关系在全市范围内可转移。
转移条件与流程
养老保险
转入条件:
包括从市外转入、市内区县间转入,以及具有外省市户口且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人员等。
转出条件:包括转入外省市参保单位、具有外省市户口且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人员,以及户口迁移到市外且未在本市就业的人员等。
医疗保险
区外转入:由参保单位或参保人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个人账户资金随之转移。
转出区外:需要转移个人账户资金,由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转移手续,个人账户资金划转到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
区内转移:职工在市级统筹区内转换工作单位时,只需将个人医保卡卡号告知新单位,由新单位到所在地医保公共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失业保险
跨省转移:单位及其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但失业保险关系可随职工转移,失业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市内转移:在转出区县和迁入区县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窗口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手续。
建议
提前规划:在跨省就业或迁移前,建议提前了解并确认新就业地或迁出地的社保转移政策和流程,以确保顺利转移社保关系。
准备材料:根据具体转移类型,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
及时咨询:在办理社保转移过程中,如遇到不明确的地方,及时联系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以确保转移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