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抵押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动产抵押
机器设备
交通运输工具
航空器
船舶
电子设备等
不动产抵押
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土地使用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其他可以抵押的财产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海域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不得抵押的财产
国家机关的财产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
土地所有权
以法定程序被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
以租赁方式使用的土地不得转让、转租、抵押
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在进行资产抵押时,应确保抵押物符合上述规定,并且债务人或第三人对抵押财产有处分权。此外,抵押人可以将上述可以抵押的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