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物质保障责任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
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资金投入责任
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特殊行业需要委托和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注册安全助理工程师等。
规章制度制定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教育培训责任
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
安全管理责任
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
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及时开展事故抢险救援;
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这些责任主体包括有关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以及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
建议企业和个人应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条件,预防事故发生,及时应对并妥善处理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