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作品是指 用语言文字符号记录,用以表达作者思想情感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作品的创作成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文学作品:
包括小说(长篇、中篇、短篇)、诗歌、散文、戏剧、杂文、报告文学、传记等。
学术作品:
包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讲义、翻译作品等。
技术作品:
包括产品说明书、专利说明书、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以符号和数字等形式表现的作品。
其他文字形式:
包括日记、报纸、广告词、乐谱、文书等。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以文字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例如书法作品是美术作品的一种。此外,口述作品如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也不属于文字作品。
综上所述,文字作品的范围十分广泛,涵盖了文学、艺术、科学等多个领域,是著作权法保护的重要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