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我今天特意来给您送锦旗了!”2025年4月15日,家住吉林省松原市的申请执行人刘某某专程赶到长岭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依法为民做主 执行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王铁明手中。
2017年,赵某从某单位承包长岭县某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后,将工程全部转包给刘某某施工,双方约定工程款由赵某直接支付。同年10月工程完工后,赵某陆续支付部分工程款,直到2024年2月,经双方对账后确认,赵某仍拖欠295000元,经刘某某多次索要无果,遂于2024年8月诉至长岭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先后达成调解协议和执行和解协议,但赵某却屡次毁约,甚至玩起了失踪。“案子都结了,法院还能管吗?”2025年3月,心急如焚的刘某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再次来到长岭法院。“和解不履行,法院会再次出手!”王铁明在了解情况后,带领团队启动财产追查,发现赵某在长春市宽城区有一套房产。随即,王铁明赶赴长春市宽城区,虽没有找到赵某,但对其名下的房产进行查封,并张贴了履行公告,向其传达法院执行的决心。
面对法院的强大攻势,赵某却仍心存侥幸,试图躲避执行。4月2日清晨6点,根据先前工作所掌握的线索,王铁明带队突袭赵某住所。面对家属“人不在家”的搪塞,王铁明向其耐心释法明理,阐明逃避执行的严重法律后果:“逃避执行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赵某拒不履行,我们不仅会依法拍卖房产,他还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甚至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经王铁明一番耐心劝解,赵某家属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后,他们当天便四处筹措,成功凑齐全部欠款,交到了刘某某手中,并诚恳地道歉,承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不再逃避责任。
百姓为先,实事为民。锦旗的赞语,承载的是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更是法院执行工作全面贯彻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写照。长岭法院将以这面锦旗为激励,继续坚守初心使命,针对“执行和解后拒不履行”等失信行为,加大查控力度,让法律文书不再是“空头支票”。
来源:长岭县人民法院
编辑:李志刚
吉 林 省 媒体求助维权热线 请联系 李 主 任: 130 1938 8122 (微信同号)
疑难复杂案件研讨中心法律热线: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玉强158 9819 5532
企业家权益保障中心法律热线: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于晓荷 155 2468 2485
如有侵权及职业道德监督电话请联系北极海新闻:134 7867 1922(微信同号)
本头条号音频、视频及活动图文信息报道系「北极海新闻」独家制作,并享有版权。未经授权,不得匿名转载。本平台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请相关权利人随时与我们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