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5〕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西青区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教育部和全市教育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府责任。
(二)坚持属地管理,落实各街镇政府义务教育主体责任,由区教育局组织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统一实施。
(三)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程序,强化监督,阳光招生,确保平稳有序。
三、工作安排
(一)入学年龄与招生方式、时间
1.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属学片学校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备案。
2.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报名
(1)线下到校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24 日(星期六 )、25 日(星期日)。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学区片划分等情况,由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制定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2)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25日
今年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进行线上报名。适龄儿童家长可实名认证后登陆“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教育入学场景,实现线上报名操作。
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即可。
(二)公办小学招生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指公产承租),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入学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2.本区户籍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登记入学,由街镇教育服务中心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一是本街镇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所属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入学。
二是本区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所属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3.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实际居住在本区公租房的适龄儿童(公租房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户籍必须与公租房承租人在一起),由户籍地所属教育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确实存在实际困难、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三)民办小学招生
1.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区教育局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禁民办学校计划外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等,须报送区教育局备案审定后,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民办校招生简章在未通过教育局审核之前,不得擅自对外宣传。
2.张家窝镇、中北镇及西营门街部分民办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镇域内学位需求将由政府购买学位。
3.教育局组织民办学校落实《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25年在西青区入学,由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将已申请登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细化工作流程,提高学校、社区、家长对“居住证制度”的知晓率,健全登记、验证制度,努力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平稳实施。街镇教育服务中心于6月中旬通知家长到就读学校报名。
2.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3.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五)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招生咨询电话
杨柳青镇 27392124
中 北 镇 27947098
张家窝镇 87984205
辛 口 镇 27990953
精 武 镇 87182208
李七庄街(津门湖街) 23384093
大 寺 镇 23971510
王稳庄镇 83998136
西营门街 27984373
赤龙南街 85295007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区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党委委员、分管局长、办公室、普教科、学前成职科、街镇教育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学校都要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要在各街镇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切实履行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职责。要构建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机制,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强化部门联动和数据资源共享,加强对学龄儿童变化趋势和生源分布情况的预测分析,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有效落实落地。严格依照教育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市教委相关工作要求和本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街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报街镇政府、区教育局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二)规范报名程序。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根据工作方案统一向社会发布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相关流程,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等非必要信息。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要做好小学招生入学线上登记报名的宣传和准备工作,做好便民服务。
(三)做好入学保障。要健全本街镇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持续巩固消除大班额工作成果,不得产生新的大班额。要加强统筹管理,指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坚持均衡编班,确保操作规范、结果公开。鼓励公办学位资源条件充足的街镇,积极为同一家庭多孩同校就读创造条件,但不得在本街镇范围自由择校。要以街镇为单位加强对辖区内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和规范办学等方面的风险排查,强化风险防范,确保社会稳定。要与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本街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严禁以各类荣誉、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超范围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严格监督问责。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要健全对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杜绝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依法依规依纪对责任管理部门和人员予以问责。对出现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等问题的民办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营造良好氛围。各街镇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各学校通过学校网站公告、张贴招生简章和入学须知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的具体操作方案和办理流程,积极做好宣传引导。
西青区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1.适龄儿童的范围是什么?
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2.什么时间报名?
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
(1)线下到校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24 日(星期六)、25 日(星期日)。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学区片划分等情况,由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制定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2)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25日
我市今年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进行线上报名。适龄儿童家长可实名认证后登陆“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教育入学场景,实现线上报名操作。
各学校将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公告、张贴招生简章和入学须知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的具体操作方案和办理流程,家长朋友们请及时关注。
3.如何理解“就近入学”?
“就近入学”的“就近”是相对就近,并不是绝对指地理位置的远近,即不是到“离家最近”的学校就读,而是指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的分布和需求状况,合理规划和确定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范围和招生人数,为每一位适龄儿童提供“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学位。
4.适龄儿童因故不能按时入学,延缓入学的手续如何办理?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属学区片小学提出申请,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5.民办学校怎样招生?
本区民办学校有天津霍元甲学校、西青区为明实验小学、西青区华兰学校、西青区逸阳文思学校、西青区京师大西营门实验小学和西青区为明学校。其中,西青区为明实验小学及西青区京师大西营门实验小学由政府购买学位;西青区逸阳文思学校由政府购买部分学位。
本区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由教育局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禁民办学校计划外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教育局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
教育局组织民办学校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6.如果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怎么办?
报名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需在所属学片公办小学同时登记、报名。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公办小学入学政策回到所属公办小学入学。
7.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怎样办理报名?
根据《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5年入学预约登记办法》,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将已申请登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街镇教育服务中心于六月中旬通知家长到就读学校报名。
所需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3)合法居所证明。
(4)务工就业证明。
办理地点: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统筹安排的就读学校。
8.现役军人子女是否有相应政策?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9.残疾儿童怎样入学?
符合招生政策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 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咨询方式如下:
天津市聋人学校
地址:河北区正义道东头
电话:学前部24575518—8030 教务处24575528
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号
电话:88252812
天津市西青区启智学校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崇文道
咨询电话:58321722
10.二孩、三孩是否可以与第一个孩子安排在同一所公办学校就读?
在符合西青区小学招生入学条件的前提下,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或三孩)安排在同一所公办学校就读。但不得在本街镇范围自由择校。
11.咨询电话
西青区各街镇招生咨询电话:
杨柳青镇 27392124
中 北 镇 27947098
张家窝镇 87984205
辛 口 镇 27990953
精 武 镇 87182208
李七庄街(津门湖街)23384093
大 寺 镇 23971510
王稳庄镇 83998136
西营门街 27984373
赤龙南街 85295007
西青区教育局普教科:27391594
“天津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操作说明完整流程
第一步:进入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步骤说明:适龄儿童抚养人由“津心办”登录平台,进行实名认证后,进入一件事专区-教育入学一件事,点击“小学入学”,进入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温馨提示:请由房屋所有者(办理了房产证、公租房、廉租房等)一方的监护人注册登录,进行信息核验。如:提交父亲房产信息或者租房信息,由父亲注册认证。
第二步:进入公办采集
步骤说明:查看系统公告后,点击“跳过”,选择“公办入学”进行信息登记。

第三步:绑定学生信息
步骤说明:输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点击“信息查询”。

温馨提示:如无法获取完整的户籍,则需要进行入学登记审核,审核通过后,家长需要继续完成入学信息采集。
第四步:核对学生及监护人信息
步骤说明:查询学生信息成功后可查看学生及监护人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

第五步:生成采集号
步骤说明:系统根据学生户籍所属区县锁定其入学区县,并自动生成采集号,点击“开始核验”。

第六步:确认学生户籍信息
步骤说明:查看隐私保护协议输,勾选“同意”后,点击“确认”,进行下一步。
核对户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点击“确认”。


第七步:确认监护人信息
步骤说明:确认监护人信息是否有误,无误后点击“确认监护人信息”。

温馨提示:如监护人信息发生变更,请点击“申请监护人信息更新”,提交相关材料后,待审核通过再进行入学信息采集。
第八步:选择入学房产类型
步骤说明:选择需要使用入学房产类型,点击“材料信息核验”。

(一)使用家庭不动产权证入学
步骤说明:选择“父母不动产权证”,点击“材料信息核验”。

温馨提示:系统显示的不动产套数为家庭不动产数量,即为适龄儿童本人以及其父母名下所有的不动产总数,如需使用儿童父母个人名下单独所有的房产,请使用产权人本人进行登录核验房产,使用儿童本人名下房产,则父母亲均可登录进行房产核验。
步骤说明:勾选需要使用的不动产权证信息,点击“确认使用”,查看房产信息详情,点击“共有人”,可查看每位产权人的占比情况,核对无误后,点击“按当前情况使用”。



(二)使用家庭直管公产住房入学
步骤说明:选择“父母直管公产住房”,点击“材料信息核验”。

步骤说明:勾选需要使用的家庭直管公产住房,点击“确认使用”,查看房产信息详情,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使用”。


(三)使用家庭单位产公有住房入学
骤说明:选择“父母单位产公有住房”,点击“材料信息核验”。

步骤说明:勾选需要使用的父母单位产公有住房信息,点击“确认使用”,查看房产信息详情,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使用”。


(四)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动产权证入学
步骤说明:选择“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动产权证”,点击“材料信息核验”。

温馨提示:如通过系统无法自动核验(外)祖父母,则需要提交隔代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继续完成入学信息采集。
步骤说明:输入(外)祖父母(产权人)的姓名以及身份证号,点击“查询”,提示“核验通过,确认绑定(外)祖父母?”,点击“确认”,即可绑定(外)祖父母信息。


步骤说明:根据隐私信息保护协议,如需使用隔代亲属的房产,需本人进行房产使用授权,由(外)祖父母(产权人)登录“津心办”APP,进行扫码授权。

温馨提示:(外)祖父母授权操作请查看——“(外)祖父母授权操作说明”
步骤说明:勾选已授权的不动产权证信息,点击“确认使用”,查看房产信息详情,点击“共有人”,可查看每位产权人的占比情况,核对无误后,点击“按当前情况使用”。


温馨提示:如需使用其他房产,可重新进行授权,已经授权的房产无法取消授权。
(五)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直管公产住房入学
步骤说明:选择“祖父母(外祖父母)直管公产住房”,点击“材料信息核验”。

温馨提示:如通过系统无法自动核验(外)祖父母,则需要提交隔代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继续完成入学信息采集。
步骤说明:输入(外)祖父母(产权人)的姓名以及身份证号,点击“查询”,提示“核验通过,确认绑定(外)祖父母?”,点击“确认”,即可绑定(外)祖父母信息。


步骤说明:根据隐私信息保护协议,如需使用隔代亲属的房产,需本人进行房产使用授权,由(外)祖父母(产权人)登录“津心办”APP,进行扫码授权。

温馨提示:(外)祖父母授权操作请查看——“(外)祖父母授权操作说明”
步骤说明:勾选已授权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直管公产住房信息,点击“确认使用”,查看房产信息详情,点击“共有人”,可查看每位产权人的占比情况,核对无误后,点击“按当前情况使用”。


温馨提示:如需使用其他房产,可重新进行授权,已经授权的房产无法取消授权。
(六)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单位产公有住房入学
步骤说明:选择“祖父母(外祖父母)单位产公有住房”,点击“材料信息核验”。

温馨提示:如通过系统无法自动核验(外)祖父母,则需要提交隔代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继续完成入学信息采集。
步骤说明:输入(外)祖父母(产权人)的姓名以及身份证号,点击“查询”,提示“核验通过,确认绑定(外)祖父母?”,点击“确认”,即可绑定(外)祖父母信息。


步骤说明:根据隐私信息保护协议,如需使用隔代亲属的房产,需本人进行房产使用授权,由(外)祖父母(产权人)登录“津心办”APP,进行扫码授权。

温馨提示:(外)祖父母授权操作请查看——“(外)祖父母授权操作说明”
步骤说明:勾选已授权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单位产公有住房信息,点击“确认使用”,查看房产信息详情,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使用”。


温馨提示:如需使用其他房产,可重新进行授权,已经授权的房产无法取消授权。
(七)使用公租房、廉租房入学步骤
说明:选择“公租房、廉租房”,点击“材料信息核验”。

步骤说明:按实际情况选择“公租房”或“廉租房”,点击“查询”;
查看查询结果,核实无误后,点击“确认使用”。


(八)使用其他房产入学
步骤说明:选择“其他房产”,点击“材料信息核验”。

步骤说明:根据实际情况勾选房产对应类型,点击“查询”,并“提供材料”。


步骤说明:依次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证明,点击“提交审核”。


温馨提示:请耐心等待审核,关注审核进度;审核通过后重新登陆平台完成入学信息提交。
步骤说明:房产审核通过后,选择对应房产类型点击“查询”,点击“确认使用房产”。


(九)使用无以上材料入学
步骤说明:选择“无以上材料”,点击“材料信息核验”。

步骤说明:查看户籍信息详情,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使用”。

第九步:提交入学登记信息
步骤说明:确认学生的户籍信息以及入学材料信息后,点击“提交入学信息”,阅读重要通知后,确认无误,点击“确认”。


第十步:添加多个学校/多胞胎
步骤说明:提交入学信息后,如有多胞胎小孩可添加多胞胎入学信息;点击“添加多个学生/多胞胎”进行入学登记。

★补充材料信息
(一)移除、变更抚养人
步骤说明:确认家庭是否有抚养人变更情况。如有,请点击“申请抚养人信息更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单亲家庭移除抚养人”或“重组家庭变更抚养人”。


温馨提示:仅支持移除或变更非当前登录人一方抚养人信息。例如:父母离异,学生判给母亲抚养,即母亲登录平台进行信息核验,移除抚养人父亲信息。
步骤说明:如需移除抚养人,点击“单亲家庭移除抚养人”,选择要移除的抚养人,点击“提交审核”。


步骤说明:如需变更抚养人,点击“重组家庭变更抚养人”,选择另一方抚养人,填写变更后的抚养人信息,点击“提交审核”。


(二)直管公产、单位产公有住房申诉
步骤说明:如未查询到名下直管公产住房、单位产公有住房的房产信息,抚养人可点击“添加其他房产”,发起直管公产住房、单位产公有住房申诉。


步骤说明:依次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证明,点击“提交审核”,等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继续完成入学信息采集。


(三)补充(外)祖父母材料
步骤说明:如输入的(外)祖父母信息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系统会提示“无法确认隔代直系亲属关系,请补充(外)祖父母材料?”,点击“确认”。

步骤说明:依次上传材料证明,点击“提交审核”,等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继续完成入学信息采集。


(四)非直系共有
步骤说明:如共有产权人中有一方权利人与学生无法确认直系亲属关系,则系统会提示“共有人非直系亲属”,抚养人点击“提交申诉”,提交相关材料证明该权利人与学生存在直系亲属关系。

步骤说明:选择非直系共有权利人与学生关系,上传证明材料,点击“提交审核”,等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继续完成入学信息采集。


(五)(外)祖父母房产授权
步骤说明:已绑定的(外)祖父母登录津心办,进行实名认证后,打开“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进行房产使用授权。

步骤说明:查看隐私保护协议,勾选“同意”后,点击“确认”,核对页面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授权”。


步骤说明:(外)祖父母确认授权状态变更为“已授权”;抚养人登录系统,选择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动产权证,完成入学信息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