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官司的执行程序如下:
申请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
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明确的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法院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