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析产应当在 不动产交易中心或公证处进行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协议离婚
双方当事人可以携带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身份证等材料,直接到房屋所在地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离婚析产类不动产转移登记。
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
若无法达成一致,需先获得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然后到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析产登记手续。
详细步骤:
准备材料
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
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包括共有证)
身份证
离婚证
银行同意办理的书面说明(如有剩余贷款未结清)
解封证明(如有房屋存在查封情况)
办理析产公证 (如需要):
携带上述材料,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各区时间不同,大约10个工作日)。
办理析产登记手续
到房管局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领取新房产证和他项权证
完成登记后,领取新房产证和他项权证。
注意事项:
若房屋有剩余贷款未结清,需要银行出具同意办理的书面说明。
若房屋存在查封情况,需要先解封后再办理析产登记。
建议:
双方当事人尽量协商一致,直接到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以节省时间和精力。
若无法达成一致,及时咨询律师并遵循法院的判决或调解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