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和报销比例如下:
普通参保人
慢特病及住院就医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政策范围内费用达到参保地规定的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按不低于60%的比例报销。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
慢特病及住院就医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的基础上还可以享受医疗救助。
特困人员费用按100%比例救助。
低保对象、监测对象按70%比例救助。
低保边缘家庭按60%比例救助。
经认定的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按50%比例救助。
大病医疗救助
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在400元以下的,是不设起付线的。
在二级医院机构就诊,其医疗补助的比例可以提高到75%~80%。
在三级医院机构就诊,其医疗补助的比例可以提高到55%~60%。
在省三级医院就诊,其医疗补助的比例可以提高至55%。
门诊统筹乡、村的医疗补助分别提高到65%、75%。
儿童先心病等8种常见大病
新农合的补助病种定额为70%。
如果是肺癌等12种大病,其新农合的补助病种定额会力争达到70%。
居民医保参保人
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与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大病保险。
起付标准为1.4万元,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4万-10万元的部分报销60%;10万-20万元的部分报销65%;20万-30万元的部分报销70%;30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75%,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等
因病(伤)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万元。
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
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万元。
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门诊报销2万元以上,再发生医疗费用,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上不封顶。
住院封顶线为50万元。
这些救助和报销比例涵盖了不同群体和不同医疗情况,具体比例和封顶线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医疗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