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调查以下事项:
诉讼主体资格:
确认原告和被告是否具有合法的诉讼资格。
管辖权和管辖级别:
检查案件是否由正确的法院管辖,以及管辖级别是否适当。
感情状况:
调查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实破裂,无法维持婚姻关系。
子女抚养:
审查子女抚养的情况,包括子女的年龄、健康状况、抚养意愿等。
夫妻共同财产:
调查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债务等。
共同债权债务:
查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和债权情况。
身份证件:
核实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身份证明文件。
感情破裂证据:
收集证据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如证人证言、通信记录、行为证据等。
过错行为证据:
如果有的话,收集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如重婚、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其他相关材料:
包括双方婚姻基础状况、婚后感情变化、曾经起诉离婚的记录、子女状况、财产清单、双方经济状况、住房证明等。
法院在调查过程中,可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或者依职权进行调查,以确保审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