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挪用公款的证据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财务凭证
银行转账记录
支票存根
财务报表
财务账册
报销凭证
资金往来记录
收款和付款记录
银行交易流水
转账记录
支出单据
证人证言
知晓挪用公款情况的同事
财务人员
经手公款的工作人员
监督人员
相关文件
挪用公款的申请
审批文件
决策文件
职务证明
电子数据
电子邮件
聊天记录
司法专业鉴定结果
其他证据
挪用公款后的用途相关证据(如个人消费、投资凭证等)
挪用公款的时间、地点、用途等细节证据
挪用公款的数额证据(如明确的账目记载或审计报告)
这些证据需要相互印证,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以有力证明挪用公款的行为。在实际操作中,应当尽量收集和保存所有可能相关的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