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分公司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供租赁协议和出租方房产证复印件。
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章程: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加盖公司公章。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如果设立分公司需要事先获得批准,或者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有此类项目,则需要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操作细节有所不同,建议联系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通过其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