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会展活动的管理和指导。具体归属部门如下:
政府会展行业主管部门:
负责会展活动的总体管理和指导,包括制定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
商务部门:
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和经贸往来,联络和宣传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活动,部分省市甚至设有独立的商务局,协助地方上大型展览会的组织和管理。
会展部门:
负责地方上大型展览会的组织和管理,包括提供场地、布展、电子展览和各种参展和观展服务等。
贸易发展部门:
促进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可以向其提出展销会的申请,以获得资源和支持。
文化部门:
可能涉及会展活动的文化活动策划和支持。
消防和旅游局:
负责审批展会的规划和场地使用,确保符合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同时负责展会期间的消防安全。
环保部门:
负责审批展会的环保方案和措施,确保展会期间的环保工作符合当地的标准和法规。
大型活动办:
负责审批大型群众性活动,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人社部门:
可能涉及会展行业的人才政策和支持。
博览局:
部分城市设有博览局,专门负责会展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建议您在举办会展活动时,根据具体需求和所在地,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咨询和提交申请,以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和获得必要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