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电动车撞后的理赔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及时报案
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报警,并及时向承保该车的保险公司报案。
查勘定损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迅速调度理赔人员查勘事故,并对损坏的车辆和财产按规定核定损失金额。
抢救治疗
若事故中有人员受伤,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治疗。
调解结案
财产损失金额确定后,受伤人员治愈出院或交警部门调查清楚事故相关情况后,事故双方由交警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调解,由责任方分别履行赔偿义务后结案。
递交索赔
调解结案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将事故索赔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
理赔付款
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及法律法规计算赔款金额后,通知被保险人领取赔款并结案。
理赔所需材料:
交强险的保险单;
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赔偿项目包括: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按照受害者的残疾等级确定赔偿金额;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确定赔偿数额;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及其依靠受害人生活的亲属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
精神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确定。
建议: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尽快报警并联系保险公司,确保及时获得救助和赔偿。
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和单据,以便在理赔过程中使用。
如果对赔偿过程有疑问或不满,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