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的管理归属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归纳:
法律层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二条的规定,铁路包括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其中,国家铁路是指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管理的铁路。
管理主体
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是高铁的主管部门,负责高铁项目的规划、建设、运营等管理工作。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铁集团”)作为国有企业,承担国家规定的铁路运输经营、建设和安全等职责,是高铁项目的核心管理部门。
参与部门
除了国铁集团外,高铁项目还涉及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等多个部门的协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高铁项目的具体建设和运营管理。
交通运输部:负责高铁项目的综合规划和监管,包括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国家发改委:负责高铁项目的审批和宏观调控,包括资金筹措和使用监管。
综上所述,高铁的管理归属主要是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具体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同时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参与高铁项目的规划、监管和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