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建房是指在1973年至1986年间,由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投资拨款,由北京市组织统一建设、管理的住房。这些住房按照国家的投资指标(包括“三材”指标)划拨,并分配给中央单位使用。这类房屋通常比较老旧,多数建于70年代或80年代。
统建房的特点包括:
统一规划和管理:
由国家统一规划和建设,并分配给中央单位使用。
投资主体:
由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负责投资。
建设时间:
主要建设于1973年至1986年。
房产证问题:
购买统建房存在一定风险,因为需要等待5年后才能拿到房产证,如果房东后悔,可能会导致购房人损失。
交易风险:
虽然统建房可以买卖,但由于其特殊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目的:
最初是为了解决贫困地区公民的住房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关于统建房的政策和法规可能有所变化,因此在考虑购买统建房时,应详细了解当前的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