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并给予确定、认定、证明(或证伪)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确认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确定:
对个人或组织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的确认。
认可:
又称认证,是行政主体对个人或组织已有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的承认和肯定,以及确认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要求的承认。
证明:
行政主体向其他人明确肯定被证明对象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或某种情况。
登记:
行政主体应申请人申请,在政府有关登记簿册中记载行政相对人的某种情况或事实,并依法予以正式确认的行为。
批准:
行政主体对相对人申请事项或某种法律行为,经审查后对符合法定条件者予以认可或同意的行为。
鉴证:
对某些需要证明的事项进行核实和确认。
行政鉴定:
由行政主体委托或指定的专门机构对特定事项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评定。
行政确认的作用包括稳定法律关系、减少纠纷、保障社会安定秩序以及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