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单位可以分为几大类,包括 现役部队、武警部队、军队干休所、特殊单位以及文职单位等。
现役部队
陆军:包括十三支集团军及北京卫戍区等。
海军:包括海军陆战队等。
空军:包括空降兵军等。
火箭军:由第二炮兵转型而来,包括若干基地。
战略支援部队:参与航天活动的相关基地,如酒泉、太原、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等。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内卫、机动及海警总队等。
省级军区:除北京卫戍区、新疆军区及西藏军区外,其余28个省级军区。
县区级人武部:为正团级单位,是省军区系统的最基层力量。
武警部队
武警部队由三大部分构成,分别是内卫、机动及海警,其中北京、新疆、西藏总队及武警机动第一总队、第二总队和武警海警总队都属于正军级单位。
军队干休所
现役军队干休所,由军队现役单位领导管理,级别一般为团级。
特殊单位
包括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的黑龙江农垦总局军事部及其下辖的正团级人武部等。
文职单位
省军区、军分区、武装部:负责征兵、动员、国防教育等。
医院、特色医学中心:负责救治、康复和保健工作。
干部休养所和老干部管理局:为离休或退休老干部提供服务。
军队院校:招收军地通用人才,如技术、工程机械、科学文化等教员。
军事博物馆、新闻中心:从事新闻、宣传、文物管理等工作。
部队医院:作为军队后勤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医疗救治工作。
科研院所:从事工程实验、设备试验、医疗卫生等领域的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