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指示是托收行根据托收申请书缮制的,授权代收行处理单据的完全和准确的条款。托收指示的内容必须与托收申请书的内容严格一致,并应包括以下各项适用的内容:
托收银行、委托人、付款人、提示行(如有)的情况,包括全称、邮政地址、电传、电话和传真号码等。
托收的金额和货币种类。
单据清单和每项单据的份数。
取得付款或承兑的条款和条件,交单条款。
要求收取的费用是否可以放弃。
要求收取的利息(如有),是否可以放弃。如果受票人拒付,利息或手续费是否可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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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XX银行
关于托收编号为XXX-XXXX-XXXX的单据,我们指示贵行进行以下操作:
托收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的中文名称和地址。
委托人:XXX公司,全称: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
付款人:XXX公司,全称: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
提示行:如有,为XX银行,地址:XXXXXXXXXX。
托收金额:人民币XXXXX元。
货币种类:人民币。
单据清单:包括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据等,每份XX份。
交单条款:在见票后XX天内提交单据。
费用承担:所有费用(包括国外和国内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利息:如付款人拒付,所有利息和费用均由委托人承担。
请贵行按照上述指示处理托收事宜,并及时通知委托人相关进展。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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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托收指示应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详细填写,以确保托收过程顺利进行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