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刑事案件的立案工作由以下部门负责:
公安机关:
负责大多数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除非法律有其他规定。
人民检察院:
负责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特定犯罪案件的侦查。
国家安全机关:
负责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的侦查。
监狱:
负责监狱内发生的犯罪案件的侦查。
军队保卫部门:
负责军队内部发生的犯罪案件的侦查。
此外,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不需要经过侦查的自诉案件。
立案的条件通常包括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相互制约,以保证法律的正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