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局的判决结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具体判罚如下:
一般情况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时
当开设赌场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时,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特定情况下的加重处罚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开设赌场”。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开设赌场罪的规定处罚。
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
如果被告人有悔罪表现、退缴违法所得等情况,法院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实际案例
案例一
被告人瞿某和王某因开设赌场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瞿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及罚金一万元,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及罚金六千元。
案例二
被告人刘某某因开设赌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及罚金五千元,同时违法所得及赌资被依法没收。
案例三
被告人宣某某因提供资金结算服务,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判处三年三个月有期徒刑及罚金。
这些案例表明,开设赌场罪的刑罚根据具体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轻者可能仅处以罚金,重者可能面临多年有期徒刑。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悔罪态度等因素。
建议
如果面临开设赌场罪的指控,建议尽早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可能的辩护策略,以争取最有利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