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薇所犯的罪行包括 制造毒品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制造毒品罪
胡薇与丈夫刘军共同研发制造毒品的技术,并提供制毒原料,制造并贩卖毒品K粉30.86公斤,以及单独贩卖冰毒。
在审查起诉阶段,胡薇因自然分娩被认定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因此不适用死刑,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胡薇在2018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以做广告流水为名,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胡薇已被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建议:
对于制造毒品罪,胡薇虽然被判处无期徒刑,但其犯罪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
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胡薇的行为涉及巨额资金,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加强金融市场的监管,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