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共有73条。该法分为8章,各章包含的条款如下:
1. 第一章 总则:第1条至第21条
2. 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第22条至第27条
3. 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第28条至第38条
4. 第四章 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第39条至第43条
5. 第五章 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第44条至第47条
6. 第六章 商标使用的管理:第48条至第55条
7. 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第56条至第71条
8. 第八章 附则:第72条至第73条。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参考最新的商标法版本,以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