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可以办理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证明民事法律行为:
如合同、委托、遗嘱、赠与、财产分割、收养子女等。
证明有民事法律意义的事实:
如出生、死亡、结婚、离婚、亲属关系、身份、学历、经历等。
证明有民事法律意义的文书:
如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文件的副本、节本、译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等。
证明债权文书的执行力:
如各种还款(物)协议,追偿债款的借贷契约等的执行力。
辅助性业务:
如保全证据、保管遗嘱或其他文件,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等。
其他公证事务:
如提存、保管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等。
公证处的业务旨在确保民事法律行为、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提供相应的法律证明,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