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传销需要以下证件和证据:
物证
参与人员的笔记本
骨干分子用于授课宣传的光盘
非法培训场所的视频录像
骨干分子授课的录音等视听资料
传销商品
参与人员的银行卡等物品
书证
参与人员的笔记本中记录的听课内容
骨干人员的授课材料
手机短信内容
组织者或经营者发放的各种书刊、印刷品等宣传资料
营销方式的介绍
银行存折记录
汇款凭证及获取报酬的往来明细
证人证言
了解案情的证人的证言
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士的陈述
电子数据
手机短信记录
电子邮件
网络聊天记录等
其他证据
传销体系的上下级关系图
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数
传销组织的层级结构
骗取财物的数量及证据
传销头目的基本信息和活动记录
在收集证据时,应尽量收集原件,并在原件不可能得到的情况下,通过拍照、复印、抄录、下载等方式收集副本、复印件或节录本,同时必须注明出处、收集时间、收集人的签字及出处单位或人的签字盖章,标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等字样。
建议:
在举报传销时,建议直接报警处理,并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证据材料,以便公安机关能够迅速采取行动。
如果证据充分,公安机关可以依法立案并进行调查,最终追究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