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的徐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反映,他在山东济宁一工地因违反作业安全规范,被项目领导惩罚吊挂于工地安全带体验区示众。
记者了解发现,大风新闻此前报道的宜宾一工地“吊挂”惩罚工人的涉事公司,与徐先生所在工地的施工方为同一公司。

当事人反映——
工作不足一周因安全问题被罚吊挂示众并罚款5000元
徐先生介绍,他于3月初经朋友介绍来到济宁工作,在山东时代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项目工地做焊工,项目建设方为四川平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月10日,他因高空作业时未按规范使用安全带,被项目安全负责人惩罚。
“我作业的时候将安全带‘低挂高用’,属于违章作业。下工后老板让我们‘吊挂’在工地的安全带体验区“示众”,吊了大概5分钟。”徐先生说,在吊挂过程中,周围有不少工人围观,相关负责人还拍摄了照片、视频。“把我们放下来之后,工地的人让我们交5000元罚款,否则就要被清退。”
徐先生向记者提供了当时围观人员拍摄的现场照片。照片显示,包括他在内的多名头戴安全帽的施工人员,被吊挂在项目工地的安全带体验区,工人们双脚悬空离地约50厘米,神情尴尬。

因为觉得被吊挂示众惩罚后丢了面子,而且也不愿承担5000元的罚款,徐先生次日便离开了该工地。
涉事公司回应——
将工人“吊挂”在安全带体验使用区属自愿体验,无强制性
据公开信息显示,山东时代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单位为山东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月28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该公司一安全方面负责人,对方称该项目确有将违规作业工人“吊挂”于安全带使用区进行警示教育的行为,并表示此行为是出于安全考虑,属于项目的管理规范。对于徐先生所称被罚款5000元,该负责人表示需与公司负责对外宣传部门联系,但无法提供联系方式。
对于此事,记者联系到济宁市住建局,工作人员称将核实后向记者反馈,截至发稿,记者未获回复。
4月8日,四川平烨建设公司在山东时代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项目的负责人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将工人“吊挂”在安全带体验使用区,并非进行处罚,工人在刚进入工地时,都可自愿选择进行体验。若在工作时发生了未系安全带高空作业等触犯安全红线的行为,公司将要求工人再次进行体验以作警示,类似的做法还有让酒后工人体验平衡木等,用以提高工人安全意识。

该负责人表示,工人未系安全带进行“吊挂”体验是公司统一规定,并非项目要求,这一措施也无强制性。 如果工人不愿意体验,施工方将对劳务公司进行一定处罚,或让劳务公司负责人对工人进行约谈教育。
律师说法——
以“悬吊”的方式警示工人的行为系违法行为
3月11日,大风新闻曾报道四川宜宾一工地因3名工人违规作业,将其用安全带吊挂在安全带使用体验区“示众”,进行所谓警示教育,该项目工地的施工方同为四川平烨建设。
有律师指出,以“悬吊”的方式警示工人的行为系违法行为。将工人吊起示众的行为带有明显的羞辱性质,属于对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的侵犯。侵权主体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责任。
工人作为提供劳动或劳务的主体,企业有责任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作业安全,并为工人提供工作所需的必备条件,不得以侮辱、体罚、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强迫劳动或实施其他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白仲夏 编辑 刘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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