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户口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个人基本证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迁移事由相关证件
《准许迁入许可证》。
《迁移证》。
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
出生医学证明。
准生证或生育服务证。
计划生育证明,如由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
如果符合政策内生育,需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若生育二孩,则需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
如果婴儿超过一个月申报,需要提供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
填完整的户口登记申请表及相关复印材料。
照片,某些地区可能需要用于户口本上的登记。
特殊情况所需材料
非婚生育说明及亲子鉴定证明。
收养证明,如收养登记证。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件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居住证明。
单位户籍员出具的《出生人口上报单》。
当地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妇幼保健证明》。
无业证明。
建议在上户口前,先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确认所需材料是否齐全,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