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的征税对象包括以下几类物品:
进口物品关税
进口物品在进入境内时需要缴纳的税费,根据物品的种类、规格、数量等不同条件,制定不同的关税税率。
出口物品关税
出口物品在出境时需要缴纳的税费,同样根据物品的种类、规格、数量等不同条件,制定不同的关税税率。
过境物品关税
过境物品指在境外转运到第三国家或地区的物品,也需要缴纳关税。
特别关税
针对特定进口物品的税率,可能因特定情况(如反倾销、保护国内产业等)而设立。
反倾销税
针对某些进口产品的补贴等情况所需要缴纳的税费。
保护税
为保护国内产业而设置的税费。
具体的关税税目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以下几类:
动植物及其产品类
包括活的或死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如肉类、蛋类、奶类、水果、蔬菜等。
食品类
包括各种食品及其原料,如麦类、米类、面类、油脂、糖、蜜饯、饮料等。
纺织品类
包括各种纺织品及其原料,如棉、毛、丝、麻、化纤、纺织品、服装等。
皮革及其制品类
包括各种皮革及其制品,如皮革、皮草、制革品、制鞋品等。
木材及其制品类
包括各种木材及其制品,如原木、木制品、纸及纸板等。
矿产品类
包括各种矿产品及其制品,如煤炭、石油、天然气、金属矿石、金属制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