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轻处罚的情形包括:
情节特别轻微的;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有立功表现的;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但不予处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这些情形体现了法律对于不同情况的违法行为人的宽大处理,旨在教育和引导行为人改正错误,同时保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