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去世后,申报流程主要根据死亡原因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以下是详细的申报步骤和所需材料:
在职人员死亡
网上申报
操作步骤:
登录社保系统,点击“身故一件事”进入申报页面。
选择证件类型和输入证件号码,点击“查询”。
输入死亡日期,选择“直接提交”或“继续办理”。
阅读死亡待遇须知后,勾选单位承诺,选择申领人证件类型并输入证件号码,完善相关信息。
维护申领待遇账户信息后,选择“暂存”或“提交”。
所需材料:
死亡证明
户口注销证明
火化证
火化收据
死者身份证
社保卡
死者养老金存折或卡
经办人身份证
经办人与死者关系证明
现场办理
所需材料:
《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终止(结算)类业务申请表》(加盖公章)
死亡证明
户口注销证明
火化证
火化收据
死者身份证
社保卡
死者养老金存折或卡
经办人身份证
经办人与死者关系证明
退休人员死亡
申报流程
法定继承人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
携带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所提供的单据办理绿色调档证,并留下一张收据。
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办理时需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交社区盖章、社保员签字。
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
对长期居住在非火化区的离退休人员,还需提供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非火化区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
所需材料
户口本
死者身份证
医保两证一卡
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
绿色调档证
死者档案
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
法定继承人证明
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非火化区证明
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
工伤死亡
申报流程
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需提供劳动合同、死亡证明、事故现场证据、工伤认定申请表格等。
填写完整的工伤认定申请表格,附上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证件。
所需材料
劳动合同或工资结算记录
死亡医学证明复印件
居(村)民委员会死亡证明原件
殡葬证明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关系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收缴款书
公司开户银行缴款记录
总结
职工去世后,申报流程主要分为在职人员死亡、退休人员死亡和工伤死亡三种情况。每种情况的申报流程和所需材料有所不同,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规定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