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并不一定要到退休才可以领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以下情形都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退休;
调离永州市到外地工作;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缴存职工、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离休;
出境定居;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因此,除了退休,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贷款,以及遇到重大疾病等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建议在需要使用公积金时,提前了解并确认相关提取条件和流程,以便及时获取所需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