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律师是指 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律师。这些律师可能是社会律师,也可能是专门从事法律援助服务的专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的主要特点是无偿性,即他们不能因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而收取任何费用。
法律援助律师可以是广义上的援助律师,也可以是狭义上的援助律师。广义的法律援助律师包括所有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为某个案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律师,无论其是否专门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狭义的法律援助律师则特指那些受聘于法律援助机构或政府其他部门,通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专门从事法律援助事业的人员。这些人员通常享受国家行政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待遇。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因经济困难申请刑事法律援助时,由办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如果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由最先收到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综上所述,法律援助律师是通过专业资格认证,为需要法律帮助但经济困难的人提供无偿服务的律师,他们的工作对于确保法律公正和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