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的生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贩毒:
涉及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毒品等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卖淫:
涉及非法提供性服务,违反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
盗砍盗伐:
非法砍伐、盗伐林木,破坏生态环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非法经营:
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如烟草、外汇、出版物、药品及原料等。
开赌场:
未经批准开设赌场,从事赌博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制售有毒有害食品:
生产、销售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如臊水油、腐臭肉制品等,危害公众健康。
贩卖人口:
非法买卖人口,严重侵犯人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盗窃倒卖文物:
非法盗窃、倒卖文物,破坏文化遗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非法捕猎野生动物:
未经许可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破坏生态平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违法排污:
企业、作坊未经许可直接排放废水、废气,严重污染环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的农资产品,如假种子、假化肥,损害农民利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非法从事传销活动:
未经批准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违反《禁止传销条例》。
倒卖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口的废弃物:
非法倒卖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口的废弃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囤积居奇:
非法控制市场货源,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扰乱市场秩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倒卖外汇、执照:
非法倒卖外汇、执照等有价证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出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危害公众健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生产或销售毒品、假商品、冒牌商品:
非法生产、销售毒品、假商品、冒牌商品,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出售反动、荒诞、诲淫诲盗的书刊、画片、音像制品:
出售上述内容的文化产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法》。
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
包括走私、贩卖私货、欺行霸市、偷工减料、掺杂使假等行为,扰乱市场秩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秩序管理条例》。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法律法规,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还会对社会和公众利益造成极大损害。建议相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从事正当合法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