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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起诉不用花费

时间:2025-01-11 06:40:25

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包括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等。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对于这些案件,当事人不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

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这些案件在提起上诉时,也不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

行政赔偿案件:

这类案件不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

一般情况下,这类案件的当事人不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但特定情形下除外,例如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而申请再审的案件。

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这些人群在追索相关费用时,可以申请免交诉讼费用。

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在这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免交诉讼费用。

其他确实需要免交的特殊情形:

法律还规定了其他一些免交诉讼费用的情形,具体可参照相关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这些特定情形下的案件在起诉时无需花费。如果当事人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可以向法院申请免交、减交或缓交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