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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怎么才能立案

时间:2025-01-06 16:03:28

警察立案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有犯罪事实:

即已经受理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而非主观臆断。报案人应提供一定的证据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等情况。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但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例如,无责任能力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或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及履行有益于社会的业务上的行为,都不应立案。

属于自己管辖:

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不能立案。例如,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等,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在实际操作中,警察在接到报案后,会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案件是否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如果符合立案条件,警察将依法立案,并进行后续的侦查工作。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警察会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的控告人。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要求立案的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